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

不平以快樂消之

星島日報 2003-10-28
E08--楓丹


胸中小不平,以酒消之;人間大不平,以劍消之。其實無論大小不平,唯一可消不平之法,是以快樂消之。快樂,有兩個原則,必須先牢記。

第一個原則是:你必須知道快樂是一種商品,是可以買回來的,而買快樂的方法,是說:「快樂,來吧!」對,一說,快樂就來了。你付出的費用是一句話,而買回來的商品就是快樂。請緊緊記住,快樂是由你全權決定買或者不買。你要賣快樂也很簡單,你只要說:「快樂,去吧!」快樂就走了。

第二個原則是:你必須知道快樂是公平的。何謂快樂是公平的?那就是說,儘管人有賢愚貧富之分,但每個人能享受到的快樂基本是一樣的。李嘉誠賺到一億的快樂,還不及你與心愛的男士第一次擁抱。知道快樂是公平的這一點很重要,因為當你見某些人為富不仁,而恨得牙癢癢時,你知道你賺錢比不上那人,但你能享用的快樂,絕不會比對方少。你要勝過對方的唯一方法,是在金錢以外戰勝他,而其中最容易做的是,你在快樂程度上超過他。

根據第一原則,快樂是由你決定的,而根據第二原則,你可享受的快樂不會少於任何其他人。即是說,兩原則合起來,一個人絕對可以決定自己活得是否比別人快樂。一個尸位素餐的同事,固然惹人生厭,你會痛恨:他能力這麼低,為甚麼人工高比你好,職位比你高?你為此悶悶不樂,其實只要你約你心愛的朋友或家人出來,說說笑笑,你所得到的快樂已超過所有人間虛名。